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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3-17
上市静悄悄,下架闹哄哄
低调赴美上市的滴滴出行,突然陷入了巨大的风暴之中。十天之内从上市到下架,滴滴出行经历了什么?让我们把日历翻回到6月底。
6月30日,滴滴出行在纽交所上市,募资总额达到40.3亿美元,市值678亿美元,成为市值超4000亿人民币的“超级巨兽”。
7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发布了关于对“滴滴出行”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
7月4日,网信办发布了关于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报。
7月6日,滴滴出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价于周二下跌近20%,收于12.49美元,跌破其14美元的发行价。
7月9日,网信办发布了关于下架“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的通报。
过山车般的股价令投资者如热锅上的蚂蚁,网信办简短严厉的措辞告诉网友——滴滴出行摊上事儿了。
在网信办的公告和通报中,分别使用了“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严重违法违规”等字眼,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停止新用户注册、全面下架“滴滴出行”和“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系列措施更是掀起轩然大波,一时间业界内外议论纷纷。
滴滴出行犯了什么事儿?
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简要回顾滴滴出行的融资历程。
2012年,滴滴出行的母公司小桔科技,在北京海淀成立。同年底,滴滴出行开始A轮融资,近9年的时间进行23次融资,疯狂烧掉1500亿之后,滴滴出行2020年的年度财报仍显示亏损。
而A股和港股几乎不可能接受滴滴出行的上市申请。前者要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后者要求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港币。
众所周知,资本是逐利的。在纳斯达克上市,向公众融资似乎成了最佳选择。而被资本裹挟的滴滴出行,真的可以坚守底线,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吗?
有媒体指出,滴滴出行登陆美股,意味着他必须接受美国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的《外国企业问责法案》,该法案对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提出了额外的信息披露要求,并规定: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禁止其证券在美国交易。
而根据国内相关法律规定,该法案中要求的审计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当存放在国内,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针对滴滴出行将国内道路信息等大数据打包送给美国的说法,滴滴副总裁李敏在微博上回应称:“和众多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一样,滴滴国内用户的数据都存放在国内服务器,绝无可能把数据交给美国。”
虽然滴滴出行的高管出面辟谣,但我们能看到的事实是——运营多年的滴滴出行掌握了海量的用户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与其他关键信息都属于国家数据安全的范畴,如果发生敏感性数据泄露,将有可能威胁到国家数据安全。
滴滴出行有没有泄露敏感数据一事尚无定论,但风险依然存在。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
收集用户信息,数字货运企业要合法合规
因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滴滴出行”旗下包括滴滴货运司机在内的26款APP全面下架,此事产生了什么影响?类似滴滴货运的数字货运平台型企业又应该从中汲取什么?
对此,某网络货运公司负责人表示:“滴滴是整体都上市了,滴滴货运在滴滴IPO的招股书里,被并入其他业务板块。所以滴滴出行APP下架和停止新用户注册同样影响了滴滴货运的发展。滴滴货运做为旗下业务,在整体面临网络安全审查的时候,也会有和出行板块同样的问题。”
除了滴滴出行、滴滴货运外,业务涉及快递、货运、外卖的数字化平台企业都掌握了大量的个人信息,这些企业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是否规范呢?
据了解,曾于2019年5月下架的美团打车,在7月9日以新版本重新上线。若想新版APP不能走老路,他们需要更加注重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问题是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凸显的问题。虽然我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尚未出台,但国家早已开始行动。
早在2019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信息通信领域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包括APP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下载在内的四方面十大类问题。
截至2021年6月21日,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117万款APP,对4002款违规APP提出了整改要求,公开通报1248款整改不到位的APP,组织下架329款拒不整改的APP。
无论有没有被爆出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企业家们纷纷喊话:我们要依法依规经营,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柳青代表公司做出公开郑重承诺(图片来网络)
讽刺的是,在2020年11月由工信部组织召开的全国APP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会上,滴滴出行总裁柳青代表公司做出公开郑重承诺,将严格落实APP侵犯用户权益各项整治工作,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现在看来,半年前滴滴出行做出的承诺不过是一纸空文。
滴滴出行下架事件给数字货运平台型企业敲响了警钟。手握大数据的公司要时刻警醒,做到合法合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那么,哪些信息是可以收集的,国家已给出了标准答案。
今年,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39种常用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赴美上市,想好了再去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在用户数据带来的巨大利益面前,数字货运企业要保持警醒,拒绝触碰法律底线。同样的,在美国上市的收益和风险,也应反复掂量、权衡利弊。
今年6月,赴美上市的中概股有10支。其中,滴滴出行以44.35亿美元成为今年上半年中企美国IPO募资额冠军,BOSS直聘以9.12亿美元排名第6。
而滴滴出行和BOSS直聘先后被网信办启动网络安全审查,原因都是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
针对在美股上市可能引发的数据风险,某网络货运公司负责人表示:“美国有权要求在美上市的公司提交符合美国法律要求的数据,来确保美国的数据安全与国家安全。在美上市的公司虽然不一定把数据交给了美国,但是后续一定有这样的风险。我个人认为在美股退市,然后转到国内上市,应该是这些企业的最终结局。”
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该法案第六条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这意味着,包括数字货运企业在内的互联网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厉的监管。
在国家监管之下,滴滴出行的最终结局是什么,现在还没有人知道。
但数字货运企业应该警惕,应该知道的是——国家底线不容挑衅,企业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至于赴美上市,还是想好了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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