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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货运代理人的责任边界在哪里?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2-26

国际贸易中货运代理人的责任边界在哪里?

在国际贸易进出口领域,货运代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常负责仓储、进出口报关、订舱、货物运输、最终交货等。货运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自身情况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提供的服务范围根据双方的需求确定。但在不同的商业模式下,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相应的权利义务也不同。实践中,仅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确认委托代理关系而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很多,货运代理人的地位及其责任边界的确定成为难题。笔者拟结合近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例,对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边界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指导后续工作中类似的合同审查和案件策略。


1.货运代理的定义及相关法律规定


定义


货代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承运人和货主之间的中间人。


货代掌握着承运人、仓储、报关报检等大量资源。很多货主通常会直接委托货代,并支付一定费用,而货代由于不熟悉外贸进出口行业,负责货物的进口或出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国际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为客户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4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国际货运代理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者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者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相关业务,并收取代理费或者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的经营者,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收取运费和服务费。


国际货运代理人既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理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为独立经营者处理委托事项。国际货代企业作为独立的经营者,需要出具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空运提单等。以自己的名义卖给客户,同时履行运输合同。选择做独立经营者的货代,通常具备仓库、堆场、运输工具等实力和条件。,并能直接完成委托事务。


货运代理作为独立的经营者,根据其经营范围和为客户提供的具体服务,可分为NVOCC、多式联运经营人和综合物流经营人。


服务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代理人或者独立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其业务范围包括:


1.提货、订舱(包括租船、包船、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监管和卸载、集装箱装卸、配送、中转及相关短途运输服务。


报关,报验,报验,保险。


准备和发出相关文件,交付运费,结算和交付杂费。


5.国际展览,个人物品和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和集装箱拼箱(包括LCL)。


7 .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件)。


咨询等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货运代理人可以根据委托为委托人/客户提供一项或多项代理服务。在实践中,具体的服务范围由委托人和货代商定。


两个货运代理和客户


法律关系和商业模式


法律关系


货运代理是以委托人/客户或其本人的名义接受委托,为客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报酬的委托人。根据《民法典》第919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货运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构成委托合同法律关系。


商业模式


货运代理人以代理人的名义完成委托事项。


货运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在代理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收取代理费/佣金。具体商业模式如下:


国际贸易中货代的责任边界在哪里?

2 .货运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完成委托事项。


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在代理人的权限内,为了完成委托,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完成委托。这种商业模式通常被拥有一定资源的货代所采用,即货代可能拥有自己的仓库、自己的报关行甚至自己的运输工具,可以独自完成仓储、报关、运输工作,收取运费、仓储费、报关费等服务费。具体商业模式如下:


国际贸易中货代的责任边界在哪里?

3货代既是代理,也是代理。


名义上自我实现的委托事项


但在实际操作中,业务并没有严格按照单一模式开展。更多情况下,货代不仅以自己的名义提供服务,还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项。客户支付固定费用后,货代根据客户需求和自身情况完成委托事项。常见的情况有:


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提供仓储、报关报检、保险等服务,以委托人的名义委托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运输单证由第三方出具。


2货代以自己的名义提供运输服务(货代也可以委托实际承运人),由货代出具运输单据(实际承运人以货代为托运人出具运输单据,货代以发货人为托运人再次出具运输单据),以委托人的名义委托第三方提供仓储、报关报检、保险服务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法律关系已经突破了原有的委托代理合同,其权利义务范围超出了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即委托人与货代之间,有的权利义务符合货代合同法律关系,有的权利义务符合运输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委托人与货代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无名合同法律关系。


不同经营模式的三家货代公司


权利和责任的界限


在不同的经营模式下,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不同,其权利和责任也不同。


代理替换的商品


委托事项的名义完成


在这种模式下,货代只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即货代以委托人的名义委托仓储企业提供仓储服务,报关行提供报关报检服务,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提供承运人服务,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货运代理的作用是联系上述公司,以确保客户获得所需的服务。根据《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货代及上述公司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具有法律效力,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货代的权利都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关于货运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边界,除了《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的不允许违法代理、超越代理权等义务要求外,还应当忠实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即《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要求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或者与对方恶意串通,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代理人应当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合理谨慎地选择仓储、运输和保险公司,履行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货代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忠实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合理审慎地选择了第三方服务商,那么货代就不应该对货物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承担责任。


在这种模式下,货代的权利义务明确,责任边界清晰,承担的责任微乎其微。


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完成委托事项。


在这种模式下,货运代理作为独立的经营者,突破了传统的代理地位,成为国际货运的一方。也就是说,货代变成了仓储公司、报关公司、运输公司,直接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保证仓储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完整,直接为客户提供报关报检服务,保证向海关如实申报,直接为客户提供海、空、陆运输服务,保证责任期内货物的妥善保管,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货代不仅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也是服务提供者。不仅需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代理职责,还需要承担仓储公司、报关公司、运输公司的法定义务。

在这种模式下,货代的权利义务相对明确,责任边界相对清晰,承担的责任远大于代理。


代表货物同时作为代理和


名义上自我实现的委托事项


在这种模式下,货代既是代理人又是独立经营者,既要承担代理人的义务,又要承担独立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比如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提供运输服务,以客户的名义委托第三方提供仓储、报关报检、保险等服务。货运代理应谨慎选择提供仓储、报关和检验以及保险服务的第三方。另外,在货代以自己的名义提供运输服务的情况下,货代通常作为NVOCC,会再次委托实际承运人,由实际承运人负责货物的运输。实际承运人通过货代为托运人开具运输单据,再由货代通过委托人为托运人开具运输单据。也就是说,在货代与委托人的运输合同中,货代是承运人,委托人是托运人;在货运代理与实际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中,货运代理是托运人。因此,货运代理需要承担作为代理人、托运人和承运人的法律责任。


实践中,这种模式相当普遍,但货代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是通过微信、邮件等几句话来确定的,完全无法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所以在这种模式下,货代的权利义务最不明确,责任边界最不清晰,货代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最大。


四个案例研究


案例简介


甲方为深圳货代企业,乙方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乙方拟向其欧洲亚马逊仓库出口一批母婴产品,故委托甲方提供出口报关、运输、保险、进口清关、最终发货至仓库等服务。甲方在微信中承诺5个工作日左右到达目的地。甲方委托报关行以乙方名义报关出口,出口到香港后,甲方委托DHL以自己的名义运输货物到欧洲。

甲方成功申报货物出口运输,但在目的国清关过程中,遇到海关检查,超过10个月未能放行货物。


因此,乙方起诉甲方延迟交货,要求甲方赔偿扣押货物的全部货款。甲方抗辩其仅为货代,已尽到货代的合理谨慎义务,不承担货款的赔偿责任。


个案分析


本案中,甲方的经营模式是以代理人和本人的名义同时完成委托事项的典型模式。甲乙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通过微信确认,由乙方支付固定费用,甲方负责在承诺期限内将货物送到指定仓库。

甲方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甲方既是乙方的代理人,也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和托运人。


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突破了传统的委托代理合同,不仅包括货运委托代理合同的权利义务,还包括货物运输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它是集委托代理合同和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于一身的无名合同。


2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及其内容


责任的边界是什么?


甲方既要履行代理人的法定义务,忠实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合理审慎选择报关公司,确保如实申报,又要履行承运人的法定义务,在责任期内妥善申报货物,按承诺期限交付货物,还要履行托运人的法定义务,妥善包装货物,支付运费。


3甲方是否应该对货款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海商法》第50条,如果货物未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则交付被延迟。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根据《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航空运输中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即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因此,根据甲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甲方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付到指定的仓库。目前,甲方已延迟交货长达10个月,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通则》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所有货物损失。


五大启示


作为货代,你应该非常清楚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范围。在签约阶段,应与委托方明确约定自身的地位、服务内容和责任。仅由代理人提供服务的,应当明确约定,强调合理注意义务,对货物在仓储、运输、通关过程中的安全、完整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代理人和自己两个名义提供服务的,应当确认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并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确认自己的责任边界。